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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教师。现在正处于试用期,有五年的服务期,如果辞职会被纳入诚信档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6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五年服务期劳动者可以辞职,虽然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但是受聘人员可以自愿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允许的,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再次提出辞职,此时受聘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设计国家秘密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能在服务期内辞职。
    《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
    《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 五年服务期劳动者可以辞职,虽然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但是受聘人员可以自愿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允许的,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再次提出辞职,此时受聘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设计国家秘密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能在服务期内辞职。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 五年服务期劳动者可以辞职,虽然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但是受聘人员可以自愿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允许的,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再次提出辞职,此时受聘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设计国家秘密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能在服务期内辞职。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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