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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

侵权赔偿 2023-07-16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害姓名权有如下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客观上具有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
    2、行为人人主观上具有侵害姓名权的故意;
    3、有实际损害后果发生;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侵害姓名权有如下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客观上具有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
    2、行为人人主观上具有侵害姓名权的故意;
    3、有实际损害后果发生;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法律分析: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
    1、侵害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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