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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作工资条,工资条包括哪些内容

讨薪 2023-07-17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条的内容,包括4个部分:一是员工基本信息,即姓名、工号、所在部门、职务或岗位、工资发放期间、工资发放日期等。二是应发工资,含员工在该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各项报酬,分为直接基本薪酬,即基本工资(底薪)、有薪假工资(如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病产假工资等)、岗位工资(或职务职级工资)、绩效工资、技术资格补贴(如学历补贴、职业资格补贴、职称补贴)、工龄工资、加班工资等;福利薪酬,即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用餐补贴、话费补贴,以及各种奖金、津贴等。
    三是应扣工资,即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费用(如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应当扣除的项目)。四是实发工资,即应发工资减去应扣工资,实际得到的劳动报酬。
  • 工资条应当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制作,具体包含以下内容:职工的收入(基础工资、非基础工资);扣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扣税;实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工资条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制作,包含以下内容:收入(基础工资、非基础工资);扣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扣税;实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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