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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分配征收款吗?婚后征收。只领了结婚证。没有办酒席??没有共同生活。彩礼要退吗?已经发生关系了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分配征收款吗?婚后征收。只领了结婚证。彩礼要退吗?已经发生关系了

离婚 2019-03-11 12: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的确不因结婚年限而改变权属关系,即只要是一方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论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多少年,都仍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这与旧的婚姻法关于八年转化的规定不同。不过,你们的这套四居室由于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鉴于您的老伴年事已高,为了保障你的利益不在其身后遭致侵害,我建议应该让老先生在有生之年对房产及其他后事作个说明。如果您自己不能把握,可以寻求律师提供帮助。
  • 法院在判决离婚损害赔偿时对于数额确定的标准供您参考:
    1、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离婚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提出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注意收集和保留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同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保证金一说那就更不受法律保护了,应该说彩礼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同居保证金,就不好说了,应该说彩礼和同居保证金不是同一性质的东西。
  •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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