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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2019-03-12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受到侵害。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
  • 一,非法同居期间个人取得的财产为个人所有,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法院解决。非法同居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应该尽早停止这种行为。
      二,非婚同居财产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根据财产与人身关系的关联度,可分为由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由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伤残赔偿金、抚恤金、劳动保障金、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而取得的财产,如劳动所得、职工工资、投资收益等。
      
    2、根据财产取得方式不同,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直接劳动创造的财产、工资、存款利息等。继受取得的财产如受赠财产、继承财产等。
      
    3、据财产取得时间先后,可分为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后取得的财产。
  • 个人财产,以婚内个人财产为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 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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