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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断交三个月后住院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7-19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医疗保险断缴,从断缴的第二个月起不能再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断缴时间在三个月之内的,只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及时进行补缴的,补缴以后在断缴的三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是可以报销的;断缴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即使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补缴了医疗费用,在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是不能报销的,只能从补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
    单位缴费断缴时间超过六个月再补缴的,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则是不能报销的,但补缴以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正常报销医疗费,但缴费年限不能计算连续年限,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 法律分析:可以,中断时间3个月以内的,补缴医疗保险费,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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