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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租赁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房屋租赁 2023-07-20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的定义是一方将标的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标的物的协议,该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租赁当事人需要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清情况(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租赁房屋情况、租金、用途、租赁期限、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及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租赁合同的定义是:出租人将标的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于合同终止时将标的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租赁合同一般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同时属于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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