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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一人一半?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1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如离婚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购买方式的不同,分配方法也不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如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其离婚关于该房子的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具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屋给该当事人。因为虽然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其加了女方名字就属于将其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财产,并将婚前部分的一半赠与给女方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哪些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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