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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右手手指骨折两根,现在正在索赔,误工费,护理和营养费用该如何支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1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即使是没有构成伤残,只要是有伤情,并且导致了误工,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误工费的。误工费就是根据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以及误工时间所得出的费用。这个费用在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优先赔偿。
  • 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营养费,河南省的标准是一天20元,住院的另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一天50元、交通费是一天20元。
    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
    1.
    1.修正施行)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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