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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保险赔偿 2023-07-21 16: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免责条款包括:
    1、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故意犯罪或拒捕;
    3、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流产、分娩;
    7、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8、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也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若保险公司对于保障范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拒绝赔偿,则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投诉保险公司;来维护被保人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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