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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可以查看身份证地址吗?

其他 2023-07-21 2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知道一个人的身份证号以及姓名,不一定能够查到其家庭住址。原因如下:首先,这属于个人隐私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不会透漏或查询到的;其次,身份证号码显示的信息只是持卡人出生的户籍所在地,所以当他搬离所在地的时候就查不到了。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调取,并严格保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查询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可以看身份证的背面,户口本上本人那一页也可以。身份证号码一般指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证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四种。
    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
    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即使知道人的姓名和户籍地、出生年月日,还是不可以查询到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因现实中对同一个户籍所在地满足同一个出生年月日的人的姓名不止一个,即因人的姓名重名很多,查询出会有无数个同姓同名同户籍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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