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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单位工伤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21 2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处理方式如下: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劳动者在1年内提出;
    3、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劳动能力等级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下班途中的交通意外工伤申请是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首先是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有单位作为工伤处理补齐。但不可以双重赔偿。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员工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要立刻报警,通知公司的人事部门,及时将工伤上报和备案。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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