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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是多长

合伙企业 2023-07-22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并没有对合伙经营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合伙人可以自行约定合伙期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法律并没有对合伙经营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合伙人可以自行约定合伙期限。根据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法律分析:法律对此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并未对“合伙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在“合伙”协约中约定“合伙期限”,也可不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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