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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22 0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医患双方存在医疗行为;
    2、患者因医疗行为发生损害事实;
    3、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或者技术上的失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
    第二,存在患者遭受人身损害的事实。
    第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医疗行为与患者遭受人身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医疗侵权行为应当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3、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
    4、医疗事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相关诊疗规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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