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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贴等补贴),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足3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超过部分。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7-22 14: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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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过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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