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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转让但没有办理过户的车出了交通豆事故,原车主要不要贪责

交通事故 2019-03-14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要看法院是否已经受理破产。
    如果尚未由法院受理破产的,则可以通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的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作价偿还债权人。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则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要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为资产偿还债权人。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如果以破产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
  •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养路费缴至----年----月----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年----月----日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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