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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意外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2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的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的材料包括: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学校未尽到义务有过错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学生意外死亡具体的赔偿是多少没有固定,可以协商解决,具体如下:
    1、意外身故,按保单上约定的身故保额给付;
    2、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按保监会规定不得超过10万元;
    3、对丧葬费,交通费等也是根据当地的标准确定数额赔偿。
    意外事故应该具备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1、外来原因造成的;
    2、非本意的;
    3、突然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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