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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从何时起计算

刑事辩护 2023-07-23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依据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的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了死缓变更和数罪并罚的规定外,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具体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刑期计算是对罪犯宣告刑罚的执行期间的计算,包括刑期的起始计算日期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与刑期的折抵。其中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还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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