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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延迟10多天

消费者维权 2023-07-24 0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超过7天的,找快递公司赔偿。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的,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 快递超过7天索赔流程:先确定其是否发货,如果已经发货的,可以向交易平台、消协或者快递公司等进行投诉,要求快递公司予以赔偿。如果因此导致快递内部物品的价值丧失,按照丢失或者毁损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
    5.
    4.7彻底延误时限
    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根据国内快递服务的类型,彻底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
    a)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
    b)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为7个日历天。
    A.
    3.2快件延误
    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 当事人所购买的快递物品一般在七天之后仍然不送到即可以投诉。按照规定,同城快递超3天、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
    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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