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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付首付,女方贷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5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或者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应该是夫妻共有,所以即使婚后买房的首付是男方一方出的,该房产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如果该房产的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若有首付款的证据证明父母出资的,那么首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双方共同还贷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若不能证明是由一方父母出资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该房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双方可先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其个人婚前财产偿还的贷款,且房子也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那么房子应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还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结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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