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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工资打什么电话?

讨薪 2023-07-26 0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工资可以拨打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或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同时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老板欠工资不给,可以打12333的电话,或者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途径来解决。法律依据:老板欠工资不给,可以打12333的电话,或者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途径来解决。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打工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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