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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雇后,不签劳务合同当天能拿到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6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能拿到工资;
    2、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未签劳动合同损坏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被公司开除也能拿到工资,只要员工正常付出了劳动就有工资。但是如果员工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触犯刑法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是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的。
    法律依据:被公司开除也能拿到工资,只要员工正常付出了劳动就有工资。但是如果员工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触犯刑法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是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工资可以要到,需要有人证。另外搜集一下工作牌,信息表能证明你在这上过班的证据就可以,去劳动部门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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