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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社会化转移到居住街道,还能转回原单位吗?

社会保险 2023-07-27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可以转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继续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社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但目前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其中跨省转移还可以转移养老账户的统筹金额,省内就只能转个人部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法律分析:如果是本人因为工作原因不在参保地,那么医疗保险有必要转移。只有把社保关系转移过去之后,才能够有效累积之前的缴费年限,所以说转移社保对于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假如没能够正常的转移社保,就意味着曾经在某个工作地区参加工作,所缴纳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能够合并累积到一起,最终会对将来办理退休产生一定的影响。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七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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