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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回参保地报销多少

社会保险 2023-07-28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般是一样的。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异地就医结算遵循下列原则: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医保统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2020医保异地报销完善了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以及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在异地用医保报销的比例一般是70%到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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