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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房子拆迁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

其他 2023-07-28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娘家拆迁嫁出去的女儿如果户口还在娘家就有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娘家房子拆迁,出嫁女儿有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户口还在娘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征地补偿、安置待遇。
    所以娘家房子拆迁,出嫁女儿有分。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结婚之后所共有的财产,而娘家拆迁分的房子是夫妻婚前就已经存在的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很多人存在一个这样的误区,只要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概念是错误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家拆迁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在你们结婚之前,那个房子都已经有了,只是婚前的财产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已,但如果补偿的不仅仅是按照之前的房子能补偿,而且还按照人头有补偿的话,那这个人头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应该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结婚之前做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觉得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吧,明确了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之后也不会涉及太多的财产纠纷,像这种情况完全没必要去争,这是女方在婚前就有的房子,所以这个房子拆迁之后分得的房屋也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也没必要去争夺这一部分的钱,最后两口子相处还是应该心平气和,不要计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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