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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7-28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能要求提高孩子抚养费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情形:
    1、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8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法律规定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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