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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份没有结果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7-29 0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法院受理。
    三、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五、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律分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
    1、申请:一方事主不履行的,对方事主可以向有管辖权利的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员移交给执行人员执行;
    2、法院受理:法院应该在收到书面异议时刻起十五日内审查,若理由成立的,判定撤销或者修正,若判定不成立,则判定驳回;
    3、申请复议:事主对判定不服,可在判定送达时刻起十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的事主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事主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则执行人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此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证件,在执行完毕之后,应该将执行的情况做好笔录,交由现场的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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