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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了四天,但老板只愿意支付一半的工资。我在一家餐馆工作了四天,离开了工作。老板说我只能支付一半的工资。原因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我能拿回四天的全部工资吗?

讨薪 2023-07-29 0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法律分析:做了4天辞职有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报酬是按劳给付,不能不给,不给是违法的;应向当地仲裁机构咨询投诉,申请劳动仲裁。除了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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