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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每月向我们扣除社会保障金,但不向我们支付社会保障怎么办?公司已经换了几张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成功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 2023-07-30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事项:
    1,要求单位补缴2008年1月1日前的社会保险;
    2,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3,需提供证明在本公司工作的证明,如开资的银行卡打印单或开资条,出勤卡,工作记录等能具体证明在公司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申请劳动仲裁时候,申请人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或考勤记录等凭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法律分析:可以上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只要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就有义务交纳社保。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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