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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缴纳了11个月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7-30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救济金领取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缴费期间所有劳动合同原件,用工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原件;
    3、失业人员居住社区相关证明;
    4、单位申请;
    5、个人申请待遇申请
    6、身份证复印件3份;
    7、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8、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9、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
    10、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
  • 失业救济金具体可以领多久需要集体情况具体分析: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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