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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有企业破产后的员工该怎么办?

破产清算 2023-08-01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安置办法是,给予经济赔偿、买断工龄、或者安排职工到重组后的公司进行工作等办法。其中职工可获得的经济赔偿是,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为一个月工资。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国有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企业破产后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所欠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医疗、伤残补助等。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
    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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