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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老师。2019年9月1日入职,签了五年合同。现在我想辞职。在合同上写的学期结束前,我提前三个月离职,不需要赔偿。但是我是6月份提到的离职违约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1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合同期限内辞职是否算违约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还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约;
    2、如果与用人单位对本人的辞职申请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也不算违约;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辞职,也就是与用人单位对本人的辞职申请不能协商一致而又执意辞职,则属于违约。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约定辞职,即要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违约金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签合同后辞职一般不属于违约,但是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属于违约。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签合同后辞职一般不属于违约。但是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属于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五百九十条 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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