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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抵押权和留置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其他 2023-08-01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权和留置权的主要区别如下:
    1、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标的物为动产、不动产。留置权则只能在动产上设立;
    2、抵押物可由抵押人占有,出质物则由质权人妥善保管。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1、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而抵押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
    2、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3、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有企业之间留置的才能除外,而抵押权无此限制。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1、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而抵押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
    2、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3、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有企业之间留置的才能除外,而抵押权无此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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