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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经济实用房如何申请,找哪个部门

房屋买卖 2023-08-01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
  • 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
    4、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月收入证明;
    5、私家车状况;
    6、住房情况证明;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经济适用房,先到居委申请。
    然后到办事处,民政局,最后到建设局经济适用房办公室。
    申请是有时限的,不是随时可申请,注意当地政府的公告。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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