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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后推翻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8-02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单位要推翻工伤认定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法律分析:
    1、单位要推翻工伤认定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在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是能够推翻的。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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