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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老板四个月没有支付工资,只给点借款,这算不算拖欠工资?

讨薪 2023-08-02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四个月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法律依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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