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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拆迁补偿合同丢失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3-08-02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合同丢了,处理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
    2、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或者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 1、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可以协商,理由如下:
    1、拆迁补偿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合同,依照合同性质,合同双方是可以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2、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也只规定了房屋的最低价格。因此,如果对于拆迁补偿费不满意,可以与拆迁方进行沟通,表明自己的诉求。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协议问题无法协商的,拆迁部门可以作出拆迁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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