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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款与违约金并存的情况下,应如何适用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3 0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利息的计算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这种主张必须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是利息损失,不要与违约金混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主张违约金还是主张利息损失不明确的,法官可以行使释明权,要求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存款和违约金有几个区别: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不需要提前支付,而是在违约发生后支付;定金以预付为条件,定金条款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违约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应当按照定金罚款处理。
    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但对占总价的比例没有规定。
    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定金与实际损失无关,但规定不得高于总金额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定金与违约金并存的情况下,应当选择其中一种来适用。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选择适用定金条款的,在定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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