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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土地转包与租赁的区别。土地租赁合同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8-03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在于:
    1、对象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
    2、主体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3、期限不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土地流转合同受合同期限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具有以下区别:
    1、对象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
    2、主体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3、期限不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对象不同,主体不同,期限不同。土地流转合同一般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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