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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承包合同有什么不同?

土地纠纷 2023-05-25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和租赁有一定区别:承包一般指本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组织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缴纳费用,其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而租赁一般指非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公民(也包括本集体组织村民)依照土地出租招标方案、缴纳相关租赁费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使用土地,其使用期限由双方约定
  • 土地租赁合同比较接近与普通的经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是有土地使用权人,一般是国家,由国土部门代为行使,另一方当事人一般没有严格的身份限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而土地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是特定的人,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承租方通常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他诸如用途、期限等也有不同,总之,后者是种特殊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也不是很完善。
    还有一点不能忽略,即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一定的所有权性质,比如在土地被征收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 法律分析:租赁土地与承包土地的具体区别如下:
    1、土地租赁权是债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登记代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3、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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