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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嘱公证后,我想问一下遗嘱是如何变更的

遗产继承 2023-08-03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更改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变更,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的变更,必须要立遗嘱的人自愿到以前公证的地点撤销原来的遗嘱内容,然后进行更改。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 遗嘱公证之后的更改流程是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更改遗嘱的这件事情进行审查,然后重新出具新的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但必须要提醒当事人的就是,办理过公证的遗嘱是不能随便进行更改的,没有特殊原,公证机构是不会同意的。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 第十七条 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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