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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3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调解后不履行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交通事故诉讼后对方不赔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3、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4、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调解后不履行的,可以携带起诉状、调解协议等证据材料到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调解后不履行的,可以携带起诉状、调解协议等证据材料到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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