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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可以交易吗?

房屋买卖 2023-08-03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 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也就可以买卖。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有房产证,也可自由上市。
    2 购买安置房需要交契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安置房能否交易取决于情况。一般分为两类:
    1、重大市政工程搬迁建设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产权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安置或代表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这类商品房没有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安置房可以买卖,但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在取的房产证后就可进行市场交易,但安置要经过五年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取得房产以后安置房就与一般房屋没有区别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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