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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我想问一下

房屋产权 2023-08-03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结婚的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需要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需要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产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购房买卖合同、房屋平面图与绘测表、税务缴纳证明、购买房屋的发票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进行办理,购买人为未婚的需要提供民政局的单身证明,购买人为夫妻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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