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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1年个人所得税到2022年6月30日还能退还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8-03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申请退税常见的情形如下: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有时间限制的,纳税义务人需要在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进行汇算清缴。三种情形的个人可以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要补税的需要在6月30日前补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则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 个人所得税如果要退税的话,在次年6月30日前进行年终汇算,多退少补。有退税的话退到个人所得税APP绑定的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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