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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咨询一下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 2023-08-03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 放弃继承权公证 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 放弃遗产继承权 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 但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的还是需要咨询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以下材料是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其他必要性材料。手续是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财产权属的材料。例如,财产权属证、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3、书面公证申请书;
    4、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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