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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姐夫(现己和我姐离婚)用我的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驻村信贷员贷款2900元,是我担保的贷款1年。1年后我问过借款人(我姐夫)说该2900元贷款己还了,其间信用社和信贷员都没有和我联系过,在2012年农村信用社打电话给我说我在2002年有一笔2900元贷款未还,我当时到信用社看到该借拮据上面写的借款人是我的名字并有我的签名(不是我签的是别人签的,我在1999年一2012年在外省打工),借拮上的身份证号与我的身份证号对不上(少一个号码),该借据我一点都不知情,我当时有和信用社主任说清原因,信用社主任也知道这借据是错的说他会处理,后面沒联系,现在总行打电话给我该借据未处理,要起诉我,我该怎?用我的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驻村信贷员贷款2900元,在2012年农村信用社打电话给我说我在2002年有一笔2900元贷款未还,我该怎?

银行 2019-06-10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人未能还款 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还清借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1、民间借贷还不起被起诉的,债务人不构成犯罪。
      
    2、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判决生效后仍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目前农村信用社(有的地方叫商行)贷款主要如下的三种、详情你再问问当地信用社:  
    1、三联保贷款  三个经营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的工商证为联接,相互担保,向银行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  
    2、抵押贷款  以不动产作抵押贷款,即以房产(地产)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  
    3、二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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