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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4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点有: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
    2.合同主体不同;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
    4.合同的内容不同;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4、合同的内容不同。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主要在
    一、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主要是民事关系,两者在含义和类型方面不同。
    二、责任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一定的,一个是劳动主体,一个是雇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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