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注册公司的资金的条件如下:
1、采用注册资金认缴制,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2、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3、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的来源包括财政部门或者设立企业的单位的拨款、投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的来源包括财政部门或者设立企业的单位的拨款、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