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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现在有报废期限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 2023-08-04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
    2、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3、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4、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5、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12、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 车辆现在有报废期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 指超过车辆报废年限的车将强制报废。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但必须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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